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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每天開前會與同仁探討前一天行銷心得;其目的在於每天運作過程中、作反思反省功夫,因為在銷售過程裡每一細節與步驟,都是決定成交的關鍵點。

    在行銷過程裡主動權應掌握在銷售員手裡,消費者沒成交時,應檢討的是銷售員自己,而不是將所有過錯推往消費者身上。

    行銷真理一:『沒有不會消費的消費者  只有不會銷售的銷售員』

    依據行銷真理可知所有不成交種種原因,都在於銷售員無法好好回應,好好處理以致無法反轉消費者心態,致使消費者因此失望的離開!

    二分法是:有買的是顧客。不買的是奧客

    現今銷售人常犯的大忌:是將顧客二分法;依據自己過往經驗或是個人判斷,將顧客分為會買或是不會買的消費者,對穿著或是以外貌分別,在服務過程就有不同的付出。如此一來只是讓自己邁入失敗家的行列,其原因在於:將消費者二分時;便少50%的機會,而自己的能力又不足以讓剩下的50%的機會全數掌握,頂多掌握30~40%時,業績自然無法提升到標準以上,業績無法提升加上消費者不認同的挫折,意志就被摧殘大半,再長久用分別心工作自然會生抱怨心及不好(良)心態的循環,只會讓自己更加速往谷底下走,久而久之就陷入萬劫不覆深淵。

     聰明的銷售員在行銷中是應將消費者二合法;消費者都是會買的、只是我如何帶領他或是引導而已、『沒有不會消費的消費者  只有不會銷售的銷售員』,是告訴我們應了解他的想法、掌握他的說法、才能駕御(操縱)他的作法。

    上述說法說來簡單卻是可以好好學習與練習,最有效的發好事將顧客二合法為:有買的叫恩人。不買的叫恩師。

    每天行銷過程裡用真心對待消費者,讓顧客在進門後、每一分每一秒、都沉浸在愉悅與享受的氛圍裡,讓消費者在無壓力的體驗中,感受到銷售員的真心服務,在服務過程中一切以消費者需求為出發點,以消費者滿足為依歸,讓消費者感動為必需的禮遇,創造忠誠消費者為延續。

    在行銷過程並不是每一個消費者都會成交,當成交時要記得視消費者為恩人,因為他認同你讚賞你才給你業績,是他讓我們有飯吃的所以他是我們的恩人。另一個真正給我們衣食的父母。

顧客不成交是我們最大的罪惡  顧客不滿意是我們最大的恥辱

    若消費者當下並沒有購買時,千萬不能有不好臉色,也不能氣餒,在消費者離開時,找時間深深思考反省:剛剛的接待過程中所有細節,是哪裡有出問題,或是話術需改進等等。

    行銷人應站在消費者立場思考,若我是消費者,當我想購買或想滿足我的慾望時,假設自我無法被滿足!?我是如何心態?是哀怨!是失望!是抱怨!所以當我們將消費者視為自己時,盡心盡力做最好的服務,消費者依然未滿意時!那我們更應檢討!

    此時消費者就是我們的恩師、他在提醒我們尚有努力的空間!

    銷售員在行銷中;常以「恩人、恩師」的態度做服務時,自然能將消費者兜攏在身邊,且不斷倍增顧客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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